
信件主题 | 会计证丢失 | ||
写信时间 | 2017-01-20 | 发布时间 | 2017-01-23 |
信件内容 | 重新办理需要哪些手续 多久能重新办理到? | ||
回复内容 |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发服务指南
一、法定依据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2号)第二十二条规定:持证人员应当妥善保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有遗失,持证人员应当在履行公告程序后,填写补发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补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核实无误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
如有毁损,持证人员应当填写补发申请表,持毁损证书原件,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补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核实无误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
二、申请条件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毁损。
三、申报材料
(一)《四川省从业资格证书补办申请表》;
(二)第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毁损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四)近期白底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五)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办手续,办理时被委托人除持上述申请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以及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
(一)登陆四川财政会计网(http://www.scczkj.gov.cn),在办事大厅区域,点击【补证申请】,输入相应信息,进入登记页面,点击【新增申请】,填写相关信息、补证原因,然后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点击“信息公示”。
(二)申请后,网站会对申请进行公示30天,公示到期后在网站打印补办申请表;
(三)携带打印的补办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相关材料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服务窗口办理补发证书手续;
(四)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核实无误后,予以补发证书。
五、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广元市财政局
回复时间:2017-01-23
|
单位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60号 联系电话:0839-3263273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5 蜀ICP备19004106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