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全市投资环境,打造投资洼地,切实助推广元经济跨越发展,我局按照工作安排,对全市财政优化投资环境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优化投资环境的举措及成效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规范权力运行。对行使的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审核,编制权责清单,修订完善财政业务工作流程,对现行的项目申报、资金审批、绩效评价等财政管理制度进行再排查、再审视、再修订,查找薄弱环节和漏洞盲区,强化和规范财政管理,确保实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让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报告、报表,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决算100%进行公开。以政务信息方式及时报送各类财政动态信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发布、信息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财政信息主动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保障群众知情权。规范审批流程。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对“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资格认定”和“会计从业资格认定”两项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流程进一步进行规范,及时向服务对象公开审批内容、审批依据、办理程序、承诺时限、申报材料等,全力压缩行政审批时间,两项行政审批事项限时办结率均为100%,行政效能提速成果显著。
(二)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围绕提高效能,进一步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主要针对涉企收费、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等环节进行流程再造,绩效为先提升服务效能,力求办事环节更加简化、便捷、高效,切实让企业和群众在最短的时间内少跑腿、办成事。围绕支持发展,进一步创新支持方式,聚焦新旧动能转换和实体经济发展,通过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用活财政奖补政策、政府引导基金撬动等方式,加快优势主导产业、重点工业园区、民营经济巨头和行业龙头企业的升级改造,最大化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围绕改善民生,进一步突出公共财政导向,强化预算约束,优化支出结构,抓好“为民办30件实事”、十项民生工程和各项惠民政策资金的落实,统筹推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经济发展成果更多的惠及城乡百姓,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进一步施策脱贫攻坚。持续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2017年全市“26个扶贫专项计划”投入财政资金62.1亿元,2018年全市“26个扶贫专项计划”已到位财政资金34.82亿元。围绕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和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深入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全市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达22.2亿元,有力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通过预算安排、存量资金统筹和定向募集社会资金等渠道筹集资金1.8亿元补充壮大四项扶贫基金,全市教育、卫生、产业扶持三项基金总规模达到3.3亿元,已累计使用达2.3亿元,规模为3.1亿元的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撬动银行投入信贷资金19.8亿元。
(四)进一步强化项目投资。积极推广运用PPP模式,纳入财政部综合信息平台库PPP项目79个、总投资935.3亿元,投资额居全省第五,已完成签约并进入执行阶段21个、总投资241.6亿元。其中2017年新增入库项目30个、总投资450亿元,获省级综合奖补资金4078万元,居全省第二。为有效防止和化解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加快发展,出资5000万元设立工业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并实际发放2200万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推广政府购买服务,2015年以来累计实施项目66个,涉及金额1.04亿元。建立风险准备金3000万元,合作银行审核通过项目254个、共计2.1亿元,实现信贷投放项目179个、共计1.2亿元。
(五)进一步改善民生环境。大力实施十项民生工程和30件民生实事,强化民生资金管理,确保民生项目发挥实效,全市十项民生工程支出58亿元、完成计划的111%,30件民生实事支出36.9亿元、完成计划的116.3%。有力推动校园基础设施和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公办学校学生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全市教育支出45.8亿元,同比增长22.8%。确保各项社会保障配套政策落实,有力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社会事业加快发展,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亿元,同比增长18.6%。保障医疗保险制度落实,切实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医疗卫生支出30.5亿元,同比增长15.1%。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旧房改造等,大力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消化库存商品住房住房保障支出9.1亿元,同比增长10.9%。
(六)进一步深化财税改革。加强财税协作,深入推进税制改革,不断做好“营改增”试点工作,积极完善增值税制度,充分落实简并税率档次、降低增值税税率、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等改革措施。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期限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不断做好环境保护税工作,履行牵头部门职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我市环境保护税法配套政策,密切关注我市环境保护税征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环境保护税法贯彻落实。切实做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调研了解我市改革试点工作运行情况,及时发现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做法,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进一步推开提供经验。截至2018年4月底,入库环保税税款509万元、同比污染费入库数额增长217万元,征收水资源税1083.96万元,较2017年同比增长67.93%。
(七)进一步落实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协调发展、鼓励绿色发展、支持开放发展和保障共享发展的各项税收政策。继续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证初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非营利组织、公益性捐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动漫企业和文化转制企业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企事业单位得到实惠,进一步减轻和公平企业税负,为中小企业、民营、外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全面“营改增”以来,四大行业原营业税纳税人直接减税合计1.18亿元,为原增值税纳税人购进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等增加抵扣项目并间接减税2.93亿元。2017年度全市享受企业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4.5万户、减免增值税15462.78万元,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2567户次、减免所得税1850.04万元,全市支持重点特殊群体就业19户、减免增值税17.91万元,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5户,减免所得税103.70万元。
二、优化投资环境中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解放不够。在思想认识上,部分部门(单位)存在机关通、基层没有通,领导通、工作人员没有通,口头上通、思想上没有通的现象,没有真正形成“投资者至上、纳税人至上”的良好氛围。
(二)全局观念不够。部分部门(单位)不能正确处理部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过分强调部门利益,影响了投资环境和对外开放整体水平。
(三)跟踪落实不够。部分部门(单位)仅就各自的职能职责抓投资环境,甚至仅就某个方面工作抓得多,而在抓源头治理、抓运行机制、抓全方位联动上不够。
(四)服务意识不够。部分部门服务意识不够强,办事效率不够高,在投资者办理各种手续的过程中办事拖沓,尽管“门难进、脸难看”现象有所改变,但“事难办”的现象仍有少数存在。
(五)协作配合不够。部分部门(单位)间工作协作程度低、配合不到位,由于政策口径、办事程序、工作效率不统一,仍有短路卡壳现象出现。
三、对优化优化投资环境的建议
(一)构建科学管用的体制机制。健全工作保障机制。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工作,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投资环境的管理、整治工作,建立优化投资环境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完善联席协作机制。建立优化投资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全市投资环境面临的新形势、出现的新情况,讨论、研究、处理影响投资环境的重大问题。完善督查惩处机制。定期开展投资环境专项督查,建立督查情况通报机制,对破坏投资环境的案件依法处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采取网上评议、设立意见箱、公开投诉电话、发放问卷调查、政风行风评议等形式,畅通企业投诉渠道,建立方便企业投诉、帮助企业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
(二)优化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增强政策透明度。对投资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全面向社会公开,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解决政策不知情、不了解问题。坚定落实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招商引资、用地保障、水电燃气保障和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制定实施细则。根据地方实情,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解决好政策的连续性和政策之间的关联性问题,重点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政策和减成本、降费用的规定,围绕合理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合理降低企业人工成本、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成本、较大幅度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保障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三)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整合下放审批权限。加快行政体制改革,对各职能部门审批权力进行整合,建立起“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科室审核,一个领导审批,一个公章办结”的“四个一”工作机制。简化创新审批方式。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前置性条件过多的审批事项,简化行政审批事项和办事程序,加快推行“五证合一”办理制度。建立审批事项全公开制度,全面公开行政许可、审批、收费、处罚、服务等事项的政策依据、办事程序、办结时限、服务承诺、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办理结果。建立并联审批制度。出台投资项目、基本建设并联审批制度,删繁就简,建立“一窗受理、转告相关、分头审批、限时办结、集中回复”的并联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服务水平。建立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度,建立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服务和预约服务制度,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按照法律或上级规定的审批时限完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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