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朱国勇
对执行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提出三点要求
近日,苍溪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朱国勇在县人民武装部会议厅召开的全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会议上讲话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乡镇要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执行《苍溪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管理;团结协作,切实提升对项目资金管理的效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发改、财政、建设、审计、国土、环保等部门,作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业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互通信息,协调配合,建立监督制衡机制,带头执行好《苍溪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维护其严肃性。各相关单位要在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各环节、各层面明确自己的职能职责和职权边界,建立健全职责明确、监督到位、控管严密、约束有力的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机制,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是加强宣传,形成氛围。要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宣传学习《苍溪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使大家知晓并了解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操作程序和管理规定,使各项目单位和每个项目建设实施人员都能自觉遵守规定,形成规范意识,营造良好的遵纪守规氛围。
三是加强监督,严格管理。县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执行统一流程,加强监督管理。对不严格执行《苍溪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而造成政府资金损失浪费的单位或个人,不仅要严格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还将从单位当年公务预算经费中扣减一定的损失资金,并在来年的专项项目预算安排中采取一定的惩戒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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