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财政局欢迎您!
首页> 党风廉政 > 广元市财政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广元市财政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15-05-28 来源:纪检组 分享: 【字体: 打印

广财党组〔201525

中共广元市财政局党组

关于印发《广元市财政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广元市财政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切实完成2015年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

中共广元市财政局党组

2015年5月28





广元市财政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15年,广元市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以及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全省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视频会议、市委六届九次全会和市纪委六届五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围绕建设“廉洁机关”目标,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中心任务,压实“两个责任”,坚守责任担当,实施积极预防,从严纠正“四风”,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深入推进全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突出纪律建设,坚持不懈狠抓作风建设

()严明纪律。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和监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督促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突出整治衙门作风,对消极应付、不作为、乱作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巩固反“四风”成果。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

(二)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带头”及市财政十五项规定的贯彻落实,盯住重要节假日开展廉政提醒和明察暗访,一个时间点一个时间点的抓,对顶风违纪行为及时通报并严肃处理。

(三)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经费管理水平,切实抓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贯彻执行。加强“三公”经费源头管控,全面落实“三公”经费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因公出国(境)任务、公务用车购置计划与经费预算安排的联动审核机制。

二、深入推进财政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

(一)全面落实广元市财政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意见》。认真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四川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和市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系统推进财政惩防体系建设。继续抓好惩防体系建设财政牵头和协办工作任务,建立完善工作台帐,推动任务落实。继续推动和深化预决算公开、国库集中支付等源头治腐财政改革。继续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保证重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安全。继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和考核,将风险防控的要求嵌入内部控制和信息化建设之中,紧扣权力运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开展清理权力目录、优化行权流程、规范自由裁量权、管控风险点等工作,打造功能完善、覆盖广泛的综合科技防腐平台,深入推进“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

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着力强化责任追究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局各科室、直属单位要根据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精神,抓紧研究提出本科室、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二是切实把《实施意见》的要求落到实处。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汇报和检查考核制度,将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年度述职述廉的一项重要内容。三是注重对《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坚持约谈制度。局党组成员约谈分管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2次,通过约谈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督促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五是围绕局各科室、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开展调研活动,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措施。

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要坚决问责。一是分管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科室、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出现问题的,分管领导要做出说明并进行自我批评;分管科室、直属单位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六个带头”规定或违纪违法案件的,分管领导要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二是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要进行责任追究。对未能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致使本科室、直属单位出现廉政问题或违法违纪案件的负责人,要进行责任追究,纪检组视情况进行约谈、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相应的组织处理。三是研究制定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责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追究的对象、情形和程序,做到有责必问、追责有据。四是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提升各科室、直属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督促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积极探索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抓手问题。一是进一步发挥机关纪委委员的作用,强调机关纪委委员是职务、是责任,不是荣誉,要切实履职尽责。局机关纪委要抓紧研究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二是加强和改进局机关的廉政工作联络员制度。研究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使廉政联络员切实发挥协助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作用。三是积极研究和探索局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监督体制和制度创新,促进局属事业单位的科学发展。

(三)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大力实施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科室、进家庭活动,健全完善廉政文化作品传播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宗旨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党风党纪、廉政法规教育,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宣传具有财政特色的廉政勤政先进典型,运用发生在财政部门的腐败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丰富教育内容。

(四)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办财政干部贪污贿赂、挪用侵占、腐化堕落、以权谋私的案件;严肃查办行业协会、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失职渎职和违反组织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财政干部违反廉政准则和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受理信访举报,严肃执纪问责。

三、完善反腐败“三建立一健全”制度

(一)完善财政部门科室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制度。完善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向驻局纪检组述职述廉制度,切实加强对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动态监控。

(二)完善财政部门科室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约谈制度。健全科级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实现风险防控关口前移;完善纪检组长约谈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约谈有倾向性苗头性反映的科级干部制度,对问题抓早抓小。

(三)完善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工作规则。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财政部门实际,进一步完善纪检组工作规则,规范信访举报的登记处理,明晰案件调查的要求和程序,明确廉政教育、组织协调、责任追究等工作要求,细化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内容、程序和切入点,强化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廉政监察,推动财政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四)健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考核制度。严格按照《广元市财政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对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廉政教育、制度机制建设、岗位职责监督、风险排查及防控管理等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四、夯实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是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要求,切实加强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按照市纪委、市监察局要求,围绕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全方位、多渠道、分层次开展教育培训,举办全市财政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组织开展课题调研和纪检组长下基层活动,进一步提升财政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二是按照市纪委、市监察局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理顺工作关系。三是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升履职效果。在一些行权用权的节点要及时提醒,强化督查。四是加强对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督促检查。一方面,就督促落实主体责任进行约谈。另一方面,加强对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通过谈话、函询、查访等多种方式,强化督促检查。五是强化对财政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规定,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六是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干部,该撤换的撤换、该调整的调整。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坚决问责。要加强自我监督,健全内控措施,坚决防止“灯下黑”。





主办单位:广元市财政局 网站地图| 关于我们

单位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60号 联系电话:0839-3263273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5   蜀ICP备19004106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187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