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多措并举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监管,以保障改善民生为导向,以项目建设为载体,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摆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位置,积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畅通经济内循环。近两年全市投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2.93亿元,保障452个城镇老旧小区纳入改造范围,惠及群众33640户,城市品质功能和人民生活改善实现双提升。
一是规范资金监管。严格按照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中央、省下达的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优化资金分配方式,重点向改造需求强烈、改造成效明显的县区倾斜,跟踪掌握资金去向和使用情况,加强资金拨付使用全流程监管,坚决杜绝违规截留、挤占、挪用,做到资金精准下达、专款专用,确保每一笔专项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二是强化绩效评价。坚持把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作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与住建部门的衔接配合,采取实地调研、专项督导等方式,重点针对改造项目组织实施、资金拨付使用等工作推进情况对标对表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次年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形成正向激励,确保实现改善人民生活质量、补齐城市发展短板的目标。
三是探索共担机制。强化宣传引导,注重调动涉改小区居民参与改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引导居民出资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维护管理,加大争取上级补助项目资金,大力盘活小区闲置资产,积极运用财金互动、政担银保等支持方式,探索建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政府财政投入、社会资本参与、居民自筹出资的共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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