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夯实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工作,市财政评审中心认真分析,多方征求意见,将财务决算评审内容在原审核投资情况、财务核算情况、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及投资概算执行情况等基础上,通过新增三项评审内容,更加科学、全面的掌握反映基本建设项目全过程执行情况。一是强化资金管理。新增“项目资金计划”和“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两项内容,清晰、完整反映从资金预算、资金拨付至项目完工尾款支付等全过程情况,项目主管部门和资金管理科室及时掌握安排资金计划和预算,项目资金安排科学化、精细化。二是严格项目管理。新增“建设过程中历次检查和审计所提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项目管理还存在的遗留问题,主管部门和资金管理科室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及时整改、落实,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更彻底,不走样。三是逗硬资金处置。新增“对超标准支付费用和结余资金应及时予以追回并缴回国库”,项目主管部门和资金管理科室通过资金来源区别化加快清理处置结余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确保资金管理精细化,资金配置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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