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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提前下达2017年省级科普经费和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预算额度

发布时间: 2017-03-17 来源:教科文科 分享: 【字体: 打印

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省级科普经费和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预算额度的通知》(川财教〔2016〕219号),市财政局以广财教〔2016〕175号文提前下达2017年省级科普经费和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规定:

一、支持对象及资金使用方向

(一)省级科普经费。具体是:1.科普教育培训与新技术示范推广。支持农技协、科普示范基地开展新技术、新品种的示范与推广;支持“银会合作”项目的财政贴息;支持开展科普扶贫培训、农技协培训等活动。2.科普信息化建设。支持科普乡村e站、社区e站和校园e站等科普阵地建设;支持电子科普大屏、电子科普宣传栏建设;支持重大科普活动场馆及配套设施改造;支持科普中国落地应用;支持群团基层社会服务工作站科普信息化建设。3.创新创业。支持搭建创新创业工作平台;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支持开展创新创业大赛。

(二)省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省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奖补对象和使用方向按照《四川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试行)》(川科协〔2012〕12号)所规定的范围与条件执行,原则上近三年已获得财政奖补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

二、奖补标准

省级科普经费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按申报数额及专家评审情况给予相应支持;省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奖励标准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示范社区各10万元,农村科普带头人2万元。

三、项目组织及时间要求

(一)各县区科协和财政部门,要在下达的资金额度和规定期限内,组织辖区内区按照定向财力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自主确定具体项目。

(二)各县区形成项目安排方案后,按规定时间以正式文件联合上报市科协备案,市科协汇总上报省科协将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将及时通知县区调整完善。

 

附件:提前下达2017年省级科普经费和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预算额度分配表

 

 

 

 

 

 

 

 

 

 

 

 


附件1

2017省级科普经费预算额度分配表

单  位

名  称

名  额

金  额

备  注

市科协

广元市群团基层社会服务工作站信息化建设

10

100万元

省定项目

苍溪县科协

苍溪县禅林乡铃旗村科普示范基地建设

1

20万元

省定项目

市科协

“银会合作”财政贴息

1

15万元

省定项目

市科协

广元市农技协新技术新品种推广

1

20万元

 

市科协

广元市社区科技馆建设

1

10万元

 

市科协

中小学生素质教育

1

20万元

 

市科协

广元市创新创业行动计划

1

20万元

 

利州区科协

广元市百业农林科普示范基地建设

1

10万元

 

昭化区科协

广元市远康农业种养殖科普示范基地建设

1

10万元

 

昭化区科协

广元市昭化区湖羊养殖科普示范基地建设

1

10万元

 

合  计

 

 

2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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