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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一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空气质量激励资金)预算安排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 2018-09-21 来源:经济建设科 分享: 【字体: 打印

根据我局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8年第一批环境保护专项(空气质量激励资金)预算安排情况公开如下:

2018年省财政厅通过《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18〕27号)下达我市环境保护空气质量激励资金预算714万元,市财政局以广财建〔2018〕71号文件分配下达相关部门和县区。其中,市环保局360万元、市农业局100万元,市城管局34万元、市住建局50万元、利州区150万元、昭化区20万元。本次下达的资金主要用于燃煤锅炉淘汰、城市扬尘治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南坝国控空气自动站点位调整设施设备建设等项目。我局同时要求有关部门和县区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加强资金监管,加快预算执行,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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