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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4-19 来源:法规会计科 分享: 【字体: 打印

各代理记账机构:

为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管理,规范代理记账业务,根据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规定,现就2022年代理记账机构网上年度备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1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代理记账机构和已办理备案登记的分支机构请于2022年4月30日前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完成年度备案工作

二、对未按要求进行年度备案的理记账机构,将按《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向社会公示;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执业条件的,按规定撤销其执业资格。

广元市财政局

202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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