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三批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省级)预算的通知》(川财资环〔2022〕46号)精神,经报市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第三批省级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预算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专项用于支持你地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等工作。政府预算支出功能科目列“23003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要按照《关于印发く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19〕64号)有关规定,强化项目组织实施,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履行资金监督管理职责,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安全有效。
二、各县(区)要将绩效目标及指标细化落实到具体实施项目上,在规定时限内报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备案,要做好绩效监控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预算执行结束后,应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报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
附件:1.2022年第三批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省级)预算表
2.2022年第三批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省级)项目任务下限指标
3.2022年第三批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省级)项目明细表(治理工程)
4.2022年第三批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省级)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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