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22〕12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我局组织开展2022年度财会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的要求,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切实履行财政部门财会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财会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促进相关单位严肃财经纪律,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二、检查方式和内容
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情况介绍、查看会计资料、查阅相关文件、询问有关人员等方式,对被检查单位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的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和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和延伸至相关单位。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主要检查预算管理、资金支付管理、货币资金管理、会计管理、内控管理、资产管理、账户管理、存量资金管理及“6+4”专项行动回头看等方面的内容,其中,重点关注存量资金清缴、使用情况,“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使用情况,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及滥发钱物问题。
(二)会计信息质量:包括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是否完善并严格执行;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三、检查对象
广元市乡村振兴局、广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广元市妇女联合会。
四、检查时间
2022年9月5日-9月16日
以上公示事项请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人:市财政局财政监督科 张莉萍
联系电话:3248500
广元市财政局
2022年8月23日
单位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60号 联系电话:0839-3263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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