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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森林植被恢复费 市级分成及省级分成项目支出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8-30 来源:市财政局 分享: 【字体: 打印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2年森林植被恢复费及省级分成项目支出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资环〔2022〕70号)精神,现下达2022年森林植被恢复费市级分成及省级分成项目支出资金预算如数(详见附件)。收入请列入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入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2130205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培育”。各区财政局收到资金后,要及时会同林业部门安排支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请按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下达绩效目标(含川财资环〔2022〕40号下达资金)请及时分解到各项目单位,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

1.2022年森林植被恢复费市级分成分配表

2.2022年森林植被恢复费省级分成分配表

3.2021-2022年森林植被恢复费市级及省级分成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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