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精诚协作、攻坚克难,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争取工作取得重大成效。全市共分四批次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445个、债券资金需求499.92亿元,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准备项目清单209个、债券资金需求227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48.23%、47.52%;全市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69.85亿元,较上年增加21.89亿元,增幅45.6%,高于全省24.9个百分点。截止目前,103个项目已全部开工,使用债券资金50.63亿元,带动实现项目投资238.42亿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激励先进,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全市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申报、资金争取、债务管理工作高效开展,市委、市政府决定表扬一批2022年全市政府专项债券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扬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市参与2022年政府专项债券工作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2.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全市参与2022年政府专项债券工作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作出积极贡献的在职在编人员。
(二)表扬名额及分配
1.先进集体6个。县区(含广元经开区)共3个;市级部门单位(含市天然气园区管委会、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及市属企事业单位)共3个。
2.先进个人10名。县区(含广元经开区)共5名;市级部门单位(含市天然气园区管委会、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及市属企事业单位)共5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政治坚定站位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尊崇党章党规,坚决拥护“两个确立”,自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重要指示精神,自觉扛牢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政治责任,牢牢守住不发生政府债务风险底线。
2.资金争取成效好。严格落实政府债务管理各项规定,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领域和重点项目,高质量包装谋划项目,积极向上申报,争取纳入发展改革系统准备项目清单;高质量推进项目,推进项目按期开工建设,形成更多实物工程量;高标准争取资金、高效益使用资金,在项目申报、资金争取、开工建设和债务管理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
3.从严治党作风正。领导班子团结和谐,具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近5年无违法违纪问题,本部门(单位)近3年未发生意识形态、安全、环保等风险事件。干部职工爱岗敬业、踔厉奋发、创先争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良的工作作风。
(二)先进个人
1.讲政治顾大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敢担当善作为。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敢于担当、勇于奉献,勤奋敬业、履职尽责,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申报争取、推进项目建设、政府债务管理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有良好的综合素质、职业道德、品行操守和专业能力,能够主动适应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发展新形势。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工作未满5年的以实际工作时间算)。
3.守纪律严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无违法违纪行为,在干部群众中口碑好,近5年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工作未满5年的以实际工作时间算)。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发扬民主。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民主择优、逐级审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公示等程序进行。
(二)严格评选标准。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标准,细致审核、严格把关。表扬工作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以在2022年政府专项债券工作中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所推荐的对象要有突出的事迹和广泛的社会影响,确保其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推荐对象要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意见,在本单位本地区公示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上报。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监督检查,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不再递补。
四、组织实施
(一)责任分工。成立广元市2022年政府专项债券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选表扬工作的组织申报评审等,具体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协助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县(区)评选由县(区)财政局统一组织实施并上报;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分别组织开展;市属国有企业由市国资委统一组织开展,其他企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组织开展。
(二)材料要求。各县(区)、市级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评选,于2022年11月18日前向市财政局报送推荐对象及相关材料(纸质及电子版),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材料包括:《广元市2022年政府专项债券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广元市2022年政府专项债券工作先进集体征求意见表》《广元市2022年政府专项债券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广元市2022年政府专项债券工作先进个人征求意见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主要包括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入库、评审、推进情况,专项债券资金争取、管理、使用情况,材料要文字精炼、突出亮点和创新工作。相关评选材料的电子版可从附件中下载。(联系人及电话:陈洋,13618122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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