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关于完善公办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的有关文件要求,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研制了《广元市公办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即2023年4月4日起至2023年4月11日18:00止。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1.广元市教育局联系方式:邮箱:465119271@qq.com;邮寄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电子路384号(广元市教育局)计财科,袁国;邮编:628017;联系电话:0839-3269334。
2.市发展改革委联系方式:邮箱:245551647@qq.com;邮寄地址: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12号(广元开放大学综合楼)收费管理科,张媛媛;邮编:628017;联系电话:0839-3263310。
3.市财政局联系方式:邮箱:2498622472@qq.com;邮寄地址: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60号(广元市财政局)税政科,李秋璇;邮编:628017;联系电话:0839-3264236。
附件:广元市公办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方案(征求意见稿)
广元市教育局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元市财政局
2023年4月4日
单位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60号 联系电话:0839-3263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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