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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元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3-23 来源:市财政局 分享: 【字体: 打印

市直各预算单位、各县(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当事人: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广元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广元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负面清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发挥好监管部门事中、事后监督职责,应对标对表《负面清单》,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二、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对标对表《负面清单》,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合理设置资格条件、制定采购需求、科学设置评审因素,及时完成合同签订和履约支付。

三、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对标对表《负面清单》相应条款,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诚实守信、认真履约,维护公平竞争。

四、各评审专家在进行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时,应对标对表《负面清单》,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实际执行过程,如遇到问题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告广元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2年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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