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争取到位省级财政高质量发展激励资金3300万元,均为2023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专项用于广元市项目前期工作激励。
该激励资金主要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建设方面,综合考虑各县(区)、各市级部门项目推进、向上对接争取工作成效、投资体量和对全市的贡献、投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因素。采取整体激励、事前补助、直接补助的支持方式,将分配后的激励资金整体下达相关县(区)、市级部门,由其在项目推进实施过程中,统筹考虑各项目实际情况,对激励资金进行安排使用。激励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工作,如项目可研编制、勘察设计、初步设计等,有效提升项目前期工作精度、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夯实重大项目储备厚度。
下一步,将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管力度,督促业主单位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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