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全面启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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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苍溪县召开由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牵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片区卫生督导站、财务核算人员参加的化解卫生机构债务工作会议。这标志着苍溪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工作全面启动。纳入本次债务化解范围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指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化解范围的债务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过程中形成的长期债务,主要包括业务用房、辅助用房建设维修和医疗设备购置等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直接相关的债务。债务锁定时间为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前所发生的债务余额。2010年1月1日之后形成的债务,不纳入本次债务清理化解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