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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三举措扎实开展内部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 2017-04-13 来源:市财政监督检查局 分享: 【字体: 打印
    一是确定检查对象。按照“财政部门内部重点检查面不低于本部门有预算管理职能机构数量的30%,原则上三年轮查一遍”的要求,对局内乡财股、行财股、投资股和国库支付中心等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并根据情况延伸检查县级预算部门(单位)预算编制、执行、决算、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管理实施等情况。
    二是明确工作重点。以股室内控操作规程执行情况为关注重点,认真检查各业务股室预决算编制管理、专项资金分配管理、资产管理、内控建设、上下级资金清算以及执行财税法规情况,跟踪落实审计、财政监督检查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是严肃检查纪律。从“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严肃检查纪律。事前,对检查组成员进行查前培训,明确检查工作纪律、责任、权利和义务;事中,对检查组在现场检查时提出工作要求;事后,要求检查组及时上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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