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13年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9万元(非扩权县),专项用于补助国有农场(林场)因取消类似农村“乡镇八项统筹”收费造成的减收,我市已将资金全部下达到各县区(见分配表)。县区综改办和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精神,加强对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转移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项使用。
2013年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 区
金 额
备 注
广元市合计
19
利州区
2
利州区国有林管理所2万
青川县
17
青川县园艺场5万、良种场7万、天池林
单位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60号 联系电话:0839-3263273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5 蜀ICP备19004106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