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朝天区财政局,广元市贵商村镇银行宝轮支行:
你局(行)2012年度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申报材料收悉。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2年度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的通知》(川财金[2013]43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3年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川财金[2012]42号)精神,经审核,同意向你县(区、行)拨付2012年度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238.9万元(见附表)。此款列入2013年政府一般预算支出2130801项“支持农村金融机构”科目。
请你局(行)收到资金后,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金[2010]42号)规定,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相关金融机构,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并及时将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上报市财政局。
附件:2012年度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明细表
广元市财政局
201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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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财政厅,广元市贵商村镇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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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3年11月15日印发 |
附件
2012年度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
补贴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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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及农村金融机构 |
申报 金额 |
核定 补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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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贵商村镇银行宝轮支行 |
229.93 |
165 |
资金拨总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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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信用社 |
47.35 |
4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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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信用社 |
26.59 |
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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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303.87 |
23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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