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下达2016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2067.4万元,其中利州区692.8万元,昭化区462.6万元,朝天区906.3万元,经济开发区5.7万元,专项用于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市财政收到该项资金后及时下达到相关单位,要求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好项目建设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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