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科学编制计划。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聚焦财政体制改革、预算管理改革、项目管理、资金分配等,编制详细的内部监督检查计划,明确了检查任务和时间节点。二是突出检查重点。按照“财政部门内部重点检查面不低于本部门有预算管理职能机构数量的30%”,选取重点股室开展内部检查,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检查财政业务管理的同时,特别注重对以前年度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防范内控风险。三是严格规范程序。检查组在实施检查时使用统一的工作底稿,做到一事一稿。检查工作底稿在被检查股室或单位认真核对后,由其负责人签字确认。四是督促整改落实。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予以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并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和改进建议,要求各相关业务股室和直属单位在30日内书面反馈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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