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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下达2020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9-12-20 来源:广元市财政局 分享: 【字体: 打印

根据我局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提前下达2020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的安排情况公开如下:

《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部分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预〔2019〕110号)下达我市2020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71666万元,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8472万元。市财政局以广财预〔2019〕17号文分配下达非扩权县区。其中: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分别为利州区7744万元、昭化区6984万元、朝天区7063万元;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分别为利州区698万元、昭化区736万元、朝天区736万元。

各县区财政部门要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全面落实“ 三保”支出保障责任,确保中央、省规定的“三保 ”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兜牢“三保”底线。 并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建立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保障机制建设的通知》要求,足额安排县级承担部分,做好资金使用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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