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8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安排情况公开如下:
2018年省财政厅通过《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18〕167号)下达我市2018年中央财政农村环境整治资金2888万元,市财政局以广财建〔2018〕112号文件分配下达相关县区。其中,朝天区1688万元,青川县1200万元。本次下达的资金主要用于第一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我局同时要求有关县区财政局会同同级环境保护部门,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及要求,尽快将预算落实到具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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