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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下达2017年省级财政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专项资金

发布时间: 2017-02-13 来源:农业科 分享: 【字体: 打印

根据《省财政厅 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推进办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省级财政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6222号),经市政府同意,下达利州区2017年省级财政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专项资金550万元。该项资金用于省级幸福美丽新村示范县建设。遵循突出重点、填空补缺、以奖代补、农民受益的原则安排使用,支持示范县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优先考虑贫困村。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44号)要求,该项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试点范围,支持试点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纳入年度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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