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初预算安排,现以广财社(2015)94号下达2015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市级财政配套资金90.47万元。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附件:
2015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市级财政配套资金分配表
单 位
常住人口数(万人)
补助标准(元/人)
补助资金
利州区
53.9
1
朝天区
18.7
昭化区
17.87
合计
9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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