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财采决〔2017〕3号
投诉人:四川通安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新园南二路1号
法定代表人:赵子江
委托代理人:杨龙
联系方式:13608177785
被投诉人:四川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169号
联系方式:0839-3310759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2017年7月20日对广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2019年度机动车号牌制作安装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5108012017000145)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17年7月28日向广元市财政局提出投诉,本局依法予以受理。
本局在处理投诉过程中,投诉人撤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第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处理如下:终止投诉处理。
投诉人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元市财政局
2017年9月7日
单位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60号 联系电话:0839-3263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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