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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苍溪、旺苍两县被确认为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调整试点县

发布时间: 2013-04-17 来源:经济建设科 分享: 【字体: 打印

    按照<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322召开的全省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完善调整试点工作视频会议部署,我市苍溪县、旺苍县纳入省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试点县,标志着我市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按照“积极试点、稳步推进”的总体思路,我市将在确保粮食直补政策调整平稳有序推进的基础上,圆满完成试点任务。<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近年来,我市严格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扎实开展政策宣传,创新制定了补贴发放“一折(卡)通”方式,有力地调动了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为进一步完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切实解决目前农村土地流转、种粮补贴对象模糊、补贴粮食作物种类较少等新难题,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选择12个县区开展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完善调整试点工作。我市按照会议部署,面对时间紧、任务重、矛盾多、难度大的实际情况,紧紧把握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工作难点,切实消除工作盲点。一是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发动,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利用报纸、网络、短信等多种形式和途径,进行广泛宣传,使基层干部和农民充分了解调整完善后的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把政策和规定教给基层和广大农民,确保政策公开透明、操作规范有序,确保给种粮农民实惠不打折扣。二是扎实认真核实补贴面积,真正做到客观实际。粮食种植面积的核实是试点工作实施的重点和核心,也是补贴资金发放的基础和依据,关系到政策调整完善试点工作能否成功。三是科学推动试点地区工作开展,真正达到试点要求。试点地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落实部门工作职责,科学推动试点地区工作开展,并要积极完善监督监管和矛盾化解机制,特别是要重和谐、重大局、重民生,始终站在群众利益角度解决问题,确保试点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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