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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下达2016年省级水土保持专项资金

发布时间: 2017-01-09 来源:农业科 分享: 【字体: 打印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水土保持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6238号),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下达朝天区2016年省级水土保持专项资金200万元。

要求项目县区要将资金用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加快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经市水务、财政部门审批后报财政厅、水利厅备案。要及早组织项目实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可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44号)的要求,围绕脱贫攻坚,在农业生产和农业基础设施范围内,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开展涉农资金整合的,均不单独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由贫困县围绕扶贫规划,纳入统筹整合方案,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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