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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区推行“1234”工作法强化涉农资金整合监管

发布时间: 2018-12-03 来源:利州区财政局 分享: 【字体: 打印

坚持1个原则。按照“谁实施、谁负责”原则明确项目资金的责任主体,做到使用必问效、低效必问责、违规必追究,确保涉农资金安排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那里,问责就延伸到哪里。

突出2个重点。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坚持将更多的整合资金投入到农村基础设施领域,主要于水利工程、提灌站建设、道路建设等项目,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以产业发展为重点,根据“三园”联动建设、“三产”融合发展需要,将整合资金用于产业基地建设和特色产业园建设,扶持贫困村贫困户大力发展蔬菜、核桃、道地中药材和特色养殖等优势特色产业。

把好3个关口。严把项目资金分配关,要求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必须对标脱贫攻坚规划,围绕年度目标任务,重点解决贫困村退出、贫困户脱贫的短板问题;严把项目资金审计关,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审计等监督部门发挥各自职能,从不同角度进行监督,形成监督合力,严格资金进口和出口的审查,严防克扣、截留、挪用、私设小金库等违纪行为发生;严把项目资金绩效关,建立整合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制度,对项目资金的分配、执行、决算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对未设定绩效目标的项目,不纳入脱贫攻坚项目库,不拨付项目资金。

落实4级公开。 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采取分组分类的形式进行公告公示,落实“区级部门、乡镇(街道)、行政村、项目实施单位”四级公开职责,就资金规模、资金来源、资金用途、使用单位、分配结果、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构成和补助标准等进行公告公示,确保整合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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