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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财政局下达 2017年省级财政农业改革科技创新示范奖补专项资金支持太阳能提灌站等方面建设资金

发布时间: 2017-05-18 来源:农业科 分享: 【字体: 打印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财政农业改革科技创新示范专项支持川茶区域品牌等方面建设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744号),经市政府同意,下达朝天区2017年省级财政农业改革科技创新示范专项支持太阳能提灌站建设资金100万元、种业基地建设资金250万元,并要求如下:

一、严格项目实施

(一)加强项目管理。按照《四川省省级财政农业改革创新科技示范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720号)规定,严格项目实施管理。同时,按照项目清单明确的工作任务开展项目建设。

(二)加快实施进度。要高度重视项目资金执行管理,及时拨付资金。要明确工作举措,抓紧建设,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三)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要按照资金额度和任务清单,结合自身财力投入和资金整合情况,编制年度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农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批后,报农业厅备案。

二、加强项目管理

(一)支持太阳能提灌站建设。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以民办公助方式推进财政支农项目建设的意见〉》(川办发〔201053号)、《四川省农村机电灌溉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组织实施,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太阳能提灌站建设所需太阳能发电系统、逆变及控制系统、泵房、太阳能水泵机组、管道及控制阀门、进出水池、勘察设计等。

(二)支持现代种业基地。省级优势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建设资金用于田间工程建设、制种保险补助、物化补助及制种繁种农户培训;南繁基地建设资金用于南繁科研育种材料转基因检测、品种真实性和纯度鉴定、南繁科研育种材料抗病、抗逆性基因检测。具体按照省农业厅制定印发的《2017年省级财政种业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组织实施。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项目实施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财政部门会同农业主管部门做好规划设计、组织实施、质量监督等工作,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项目建设。

(二)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四川省省级财政农业改革创新科技示范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720号)规定,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资金兑付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做到规范透明,阳光操作。年度项目建设完成后,要及时对项目资金进行审计,确保项目保质保量高效完成。

(三)加强档案管理。不断夯实项目管理基础工作,从实施方案制定、资金整合、项目统计分析、资金管理情况、项目管理情况、组织保障工作、项目实施效果等方面分类建立专项档案,省上将把档案资料的归集情况纳入绩效考评范畴。

(四)加强总结提升。有计划、有重点地宣传财政支持项目建设成效。认真总结项目实施的好经验、好做法。夯实数据统计工作,于20171120日前将有关统计数据和项目实施总结报送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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