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8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公开如下:
根据《财政厅 省卫生计生委 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下达2018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18〕63号)精神,我局联合市卫计委、市中医药管理局以《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元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下达2018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广财社〔2018〕98号)下达2018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1737.1万元。资金分配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2018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attached/file/20181115/20181115101034_35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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