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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财政局下达2016年市级财政扶贫资金

发布时间: 2016-09-28 来源:农业科 分享: 【字体: 打印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要求,市财政局下达各县(区)2016年市级财政扶贫资金如数(详见附表)。专项用于2016年全市拟脱贫摘帽的148个贫困村,每村共25万元(其中:15万元用于扶持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10万元用于贫困户产业扶持周转金) 。

资金使用要求:一是加大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力度。各县区要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府办函﹝2016﹞104号)精神以及省财政厅有关打捆下达财政支农项目资金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统筹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示范作用,吸纳更多的资金投入脱贫攻坚。二是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村贫困户产业扶持周转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川财农〔2016130号)及《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的通知》(广委办﹝2015﹞31号)相关规定和省委王东明书记关于“用好用活省财政产业扶持周转金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指示精神,全面明确周转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权属,积极探索周转金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和贫困户增收的有效实现形式,实现村集体经济发展和贫困户收益共赢;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全过程的跟踪、监督、检查,并在实施地对项目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

2016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明细表

 

县区

2016年拟摘帽贫困村(个)

2016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万元)

备 注

小计

村集体经济

发展资金

产业扶持

周转金

苍溪县

44

1100

660

440

 

旺苍县

17

425

255

170

 

剑阁县

26

650

390

260

 

青川县

17

425

255

170

 

利州区

15

375

225

150

 

昭化区

13

325

195

130

 

朝天区

14

350

210

140

 

广元经开区

2

50

30

20

 

合计

148

3700

2220

1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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