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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5年中央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0-22 来源:社会保障科 分享: 【字体: 打印
 

根据《省财政厅 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中央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15117号)文,现以广财社[2015]142号文下达2015年中央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扣除已预拨资金)共计 487.2万元(详见附件)。请切实加强补助资金和救助基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

2015年中央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区

补助金额

合计

一般预算

彩票公益金

利州区

252

 

252

昭化区

115

115

 

朝天区

98

98

 

经开区

22.2

19

3.2

合计

487.2

232

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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