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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财政局下达2016年省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专项资金

发布时间: 2016-11-02 来源:农业科 分享: 【字体: 打印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6159号),经市政府同意,下达朝天区小农水重点县绩效奖补专项资金400万元,用于统筹开展“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和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下达昭化区水土保持资金182万元,用于2015年水土保持项目建设。

要求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44号)精神,统筹开展项目建设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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