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青川县财政共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950万元,专项用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生活保障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等支出。同时,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四川省中央和省财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补助资金均通过社会保障卡、惠农资金“一卡通”等发放到个人手中,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有关问题,对资金安排和发放情况进行公示,确保了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单位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60号 联系电话:0839-3263273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5 蜀ICP备19004106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