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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财政局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 2018-07-04 来源:青川县财政局 分享: 【字体: 打印

截至目前,青川县财政共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950万元,专项用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生活保障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等支出。同时,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四川省中央和省财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补助资金均通过社会保障卡、惠农资金“一卡通”等发放到个人手中,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有关问题,对资金安排和发放情况进行公示,确保了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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