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8年省级财政城镇人员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专项资金安排情况公开如下: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城镇人员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18〕45号),我局以《广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城镇人员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专项资金的通知》(广财社〔2018〕63号)文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城镇人员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专项资金16.87万元。资金分配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2018年省级财政城镇人员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专项资金分配表/attached/file/20180827/20180827112957_30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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