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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 2020-03-11 来源:社会保障科 分享: 【字体: 打印

 

根据我局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下达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公开如下:

2019年省财政厅通过《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19〕145号)下达我市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4793.13万元,市财政局以广财社〔2020〕19号文件分配下达各区。其中,利州区2875.66万元、昭化区940.33万元、朝天区977.14万元。本次下达的资金专项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市财政局同时要求,财政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附件: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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