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财政局欢迎您!
首页> 财政要闻 > 广元市完成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考核验收工作

广元市完成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考核验收工作

发布时间: 2013-04-02 来源:财监处 分享: 【字体: 打印

  为考核我市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确保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工作质量,根据《四川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川农改办〔20133号)要求,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纠风办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于<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201335319,对我市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化解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截止20132月底,全市共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25567万元,占锁定债务总额的100%,其中省级补助(含中央补助)12027万元,占化解债务的47%;县级财政负担13540万元,占化解债务的53%。检查组首先在县区的化债办事机构查阅了各县区总的软件资料,随机调阅国库股部分资金拨付台账、债务化解台账以及相关凭证。其次对随机抽查的部分债务金额较大的乡镇进行了实地核查,对部分债权人通过电话进行跟踪调查。从抽查情况看,化债资金纳入了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管理,并通过国库直接支付给债权人,无挤占、挪用化债资金等现象。债务数据已录入“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监管系统”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监管系统运行情况较好剑阁县和苍溪等县的化债工作开展扎实、兑付工作准确及时有序,资料归集较为完整;但个别县区仍存在化债账务处理不规范、档案管理有待加强等现象。市财政局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县区及时下发了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将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主办单位:广元市财政局 网站地图| 关于我们

单位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60号 联系电话:0839-3263273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5   蜀ICP备19004106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187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