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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提前下达2017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

发布时间: 2017-03-17 来源:教科文科 分享: 【字体: 打印

据省财政厅川财教〔2016〕221号文件,市财政局以广财教〔2016〕160号下达2017年国家文物保护中央专项资金(详见附件),用于国家重点文物保护项目的文物维修保护、文物安防、消防及防雷等所需支出。要求按照《财政厅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预〔2010〕125号)和《财政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116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涉及的政府采购事项,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提前下达2017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分配表

 

 

 

 

 

 

 

 

 

 

 

附件

提前下达2017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地区

(部门)

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批复文号

金额

 

小计

 

1772

 

 

广元市

广元市千佛崖石刻艺术博物馆

蜀道

广元市千佛崖摩崖造像壁画数字化勘察

文物保函〔2014〕1675号、文物保函〔2015〕2621号

112

广元市千佛崖石刻艺术博物馆

蜀道

广元市千佛崖摩崖造像安全防范工程

文物督函〔2015〕2447号

54

广元市千佛崖石刻艺术博物馆

蜀道

广元市千佛崖摩崖造像保护窟檐与展示工程

文物保函〔2016〕631号

104

广元市千佛崖石刻艺术博物馆

蜀道

四川省广元市千佛崖莲花洞造像保护修复

文物保函〔2016〕482号

78

广元市昭化区文管所

蜀道

剑门蜀道遗址(昭化段)昭化古城消防工程

文物督函〔2014〕761号、川文物函〔2015〕56号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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