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川财教〔2015〕187号文,市财政局近期以广财教〔2015〕149号一次性下达市文广新局2015年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广元翰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00万元)。要求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重新修订印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财文资〔2012〕4号)规定,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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