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16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奖补资金的通知》(川财企〔2016〕49号)和《四川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管理细则》(川财企〔2016〕60号)文精神,现将2016年市财政用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配套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请各县区按规定专项用于煤矿职工安置等相关工作。
附件:广元市2016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市财政配套资金分配情况表
广元市2016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市财政配套资金分配情况表
单位:万元
|
单 位 |
金额 |
|
合计 |
600 |
|
剑阁县 |
40.73 |
|
利州区 |
246.42 |
|
经开区 |
312.85 |
单位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60号 联系电话:0839-3263273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5 蜀ICP备19004106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