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川财教〔2015〕141号文,市财政局近期以广财教〔2015〕132号一次性下达2015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详见附件)。要求严格按照《财政部 文化部关于印发<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45号)规定,加强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涉及的政府采购事项,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15年四川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资金分配表
2.2015年四川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资金分配表
附件1
2015年四川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保护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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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项目名称 |
资金申报单位 |
补助金额 |
资金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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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 |
阳戏(射箭提阳戏) |
广元市昭化区文物管理所 |
100 |
支持举办2期培训班,支持修复及补充服装道具及伴奏乐器恢复剧目3个,支持开展射箭提阳戏下乡20场次,走进校园20场次,走进社区15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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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绣活(麻柳刺绣) |
广元市朝天区文化馆 |
60 |
支持举办传习培训班,支持举办绣女大赛,支持在麻柳刺绣传习所、麻柳刺绣陈列馆开展传习、展示、宣传活动等。 |
附件2
2015年四川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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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项目名称 |
传承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项目保障单位 |
补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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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 |
川北薅草锣鼓 |
王绍兴 |
510822421219457 |
广元市青川县文化馆 |
1 |
单位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60号 联系电话:0839-3263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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