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党委组织部、水利局、发展和改革局,朝天区以工代赈事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经研究,现下达你县(区)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如数(详见附件)。该项指标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广元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广财农〔2022〕78号)、《进一步提升衔接资金使用绩效的十五条措施》(广财农〔2024〕6号)等规定,切实管好用好资金。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对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市级财政衔接资金分配突出支持重点,体现激励约束并重,按照市委、市政府明确的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各县区应及时调整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实施。
三、各县(区)要严格按照《关于规范开展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广财农〔2024〕55号)规定,扎实做好整合方案编制、审定和报备,加大跨行业、跨部门的实质性整合力度,依法依规开展统筹整合。
附件: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广元市水利局
广元市以工代赈事务中心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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