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9年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公开如下:
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市财政局以广财社〔2019〕43号文件分配下达各区2019年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市级财政补助资金93.2万元。其中,利州区55.6万元、昭化区18.6万元、朝天区19万元。
市财政局同时要求,各区要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2019年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attached/file/20190624/20190624101913_706.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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