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川财社〔2015〕222号),现下达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2016年预算指标(详见附件),
各区、单位要在下达的预算指标额度内,根据提前下达的任务量尽快启动相关项目实施工作。要严格按照2015年补助标准使用提前下达资金,严禁擅自提高标准、扩大项目实施范围、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附件:四川省2016年公共卫生服务中央提前下达资金分配表
附件
四川省2016年公共卫生服务中央提前下达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预防控制
免疫规划等慢性非传染性病症预防控制
妇幼健康行动
公共卫生监督管理
合计
基本公卫考核
重大公卫考核
市卫计委
3.20
3.00
6.20
市疾控中心
61.29
71.86
133.15
市妇幼保健院
13.82
33.69
47.51
市中心血站
61.00
61.00
市中心医院
8.00
8.00
市精神卫生中心(拨利州区)
6.00
13.35
19.35
利州区
89.68
27.94
60.00
0.80
1.50
179.92
昭化区
36.27
29.81
64.00
0.80
1.50
132.38
朝天区
37.27
63.85
44.00
0.80
1.50
单位
合计
305.33
214.81
201.69
5.60
7.50
734.93
单位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60号 联系电话:0839-3263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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