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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市民政局下达2017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发布时间: 2017-10-30 来源:社会保障科 分享: 【字体: 打印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1797号),市财政局、市民政局以广财社【2017102号文下达了2017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具体项目及资金安排如附表,已扣除提前预拨额。

    本次下达的补助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主要参考因素包括困难群众人数、财政困难程度、地方财政努力程度以及相关工作绩效指标等因素。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实施2017年全省“十项民生工程”中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项目和《四川省健康扶贫专项2017年实施方案》中大力实施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行动等事项。/attached/file/20171030/20171030164420_7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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