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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下达2017年农村残疾人扶贫资金

发布时间: 2017-03-17 来源:农业科 分享: 【字体: 打印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下达2017年农村残疾人扶贫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725号),经市政府同意,下达朝天区2017年农村残疾人扶贫资金20万元。

该项资金主要用于试点合作社等农村经济组织解决残疾人发展生产中的资金问题、技术问题、运输问题、市场风险问题等,带动残疾人发展生产。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44号),该项资金属于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范围。

请朝天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扶贫开发决策部署,创新扶贫机制,探索投资收益扶贫模式,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和制度规定,做好资金与项目衔接工作,结合残疾人扶贫工作的实际,选取资金投向扶持带动残疾人的专业合作社等农村经济组织,量化为残疾人会员股权,实行收益保底,按股分红,同时帮助有经营能力的残疾人获得经营收入和分红收入、无经营能力的残疾人获得较稳定的财政性收入,切实帮助残疾人尽快走出困境。并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270号)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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