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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7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市级财政配套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5-22 来源:社会保障科 分享: 【字体: 打印


根据年初预算,现以广财社[2017]43号文下达2017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市级财政配套资金92.7万元。(详见附件)


附件

2017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市级财政配套资金分配表


单位

常住人口数

(万人)

补助标准

(元∕人

分配资金

(万元)

利州区

55.1

1

55.1

朝天区

19.25

1

19.25

昭化区

18.35

1

18.35

合计

92.7

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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