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防汛抗旱补助费的通知》(川财农〔2016〕69号),市财政局下达2016年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200万元(利州、昭化各100万元)。
要求严格执行《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资金,加快资金拨付和项目实施,确保应急度汛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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